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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上接一版)

    聚焦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校园安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医疗、防疫、社会保障、文物保护、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加强闲置土地处置、林地保护、耕地保护等要素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提高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为确保重点工作落实,《意见》提出建立八项机制:

    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地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 7个工作日内移送材料,相关检察机关一个月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对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各涉案地检察机关应在调查取证、检察建议制发、诉前磋商、提起诉讼、跟进监督等各个环节协作配合,根据需要成立协调小组,加强指挥协调。

    专项活动联合开展机制。对于海洋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现“1+1>2”的规模效应。

    联席会议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对于跨区域的检察公益诉讼重大案件以及突发性敏感问题,共同会商;各市级检察院设立专门联络员,负责联系。

    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机制。探索共建公益诉讼信息平台,加强协同。发挥各自优势,互相提供支持和保障。共享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等优质“外脑”。

    一体化交流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相互派员锻炼,实现履职能力一体化提升。建立协作区域内公益诉讼检察专家人才库,共同推动形成良好用人机制。

    社会治理体系一体化推进机制。及时交流各地社会治理经验,切实把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效能,实现“协同推进大治理”。

    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制度。适时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联合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推进协作区域内法律适用统一,确保工作规范化。李明  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