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要闻 第1版

“不能让这个家庭掉队”

——陈勇检察长主持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侧记

    “我同意省检察院给予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这是一个因案致贫的典型案例。脱贫攻坚路上,不能让这个家庭掉队。”听证会现场,听证员、全国人大代表、曹县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王银香略显激动。

    12月 11 日,一场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菏泽市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陈勇主持听证会。

    儿子被害,家庭陷入困境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省检察院决定对皇甫甲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上午9 点,陈勇检察长宣布听证会开始,并介绍了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银香伟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曹县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王银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法学院院长解志勇;山东大学教授、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胡常龙;山东省人大代表、菏泽市政协常委、民革菏泽市委主委、菏泽市卫健委副主任赵胜利;菏泽市人大代表、牡丹区政府党组成员、教体局党组书记张团昌。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是家住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镇76 岁的皇甫甲老人和老人的儿媳张某梅,皇甫甲的儿子皇甫乙2004年被杀害,主犯被判处死刑,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导致14年来被害人一家未获得任何补偿及赔偿。

    被害人在案发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其打工收入是家庭的最主要经济来源。被害后申请人一家丧失了主要生活来源。

    皇甫甲夫妇二人现在均已70多岁,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居住的房屋和房间里设施极其简陋。作为被害人妻子的张某梅这些年来除了耕种家中几亩农田外,偶尔打零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收入没有保障,还需要抚养两名子女,女儿早早辍学,儿子在父亲遇害时尚未出生,现在读初中三年级。

    申请人家中5 人有4 人享受低保补助,虽然达到脱贫标准,但生活依然艰难。

    启动救助程序,决定公开听证

    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了解到被害人家庭这一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救助权利,主动启动救助程序,并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办理本案。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表达了救助诉求和理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原申诉案件和救助案件的有关情况。

    申请人皇甫甲说:“儿子出事后,我年龄越来越大,孙子也一天天长大,家里日子越发困难,我向检察院申请救助,提交的这些贫困材料都是真的。”

    委托代理人、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聂文斌律师、高方圆律师补充介绍,申请人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承受老年丧子之痛,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现场出示的证据都是真实客观的,申请人符合检察机关救助条件和范围。

    随后,听证员就案件详情、申请人家庭情况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等问题,分别询问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和救助申请人。

    经过听证评议,五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

    根据本案事实及听证结果,检察机关认为,皇甫甲、张某梅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救助金15万元。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可以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容易理解、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有利于实现‘ 三个效果’ 有机统一。”听证员代表解志勇表示。

    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扶贫有效衔接

    听证会到这里原本可以结束,但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民营企业家代表、当地党委政府扶贫、民政、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和申请人张某梅未成年儿子的学校老师、村卫生室医生等一起旁听,共同为申请人一家脱贫致富出谋划策。

    陈勇检察长在主持听证会时指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申请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但是输血不如造血,一次救助不如长期关怀。检察机关要主动延伸救助职能,发挥联合救助优势,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切实帮助申请人家庭解决其面临的医疗、居住、教育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形成防止因案致贫的合力。

    特邀旁听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纷纷表示要为申请人一家脱贫提供帮助。

    菏泽市政协委员、市流通商业协会会长李峰表示,作为企业经营者,将积极为申请人家庭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牡丹区扶贫办人员表示,确保申请人在享受低保兜底政策、特惠保险政策、扶贫项目收益分红等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做好监测、帮扶。

    皇甫甲听后激动地说:“今天,你们专门跑这么远到菏泽为我召开听证会,帮助我、支持我,感谢党、感谢检察机关、感谢你们!”

    “希望皇甫甲老先生多保重身体,开始新的生活,祝您今后越来越幸福。”陈勇检察长最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主动融入国家脱贫攻坚大局,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贫困当事人救助工作力度,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李明  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