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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表五清单”,高质量办案

    今年以来,枣庄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实际,创新了以“一表五清单”办案提示为核心的刑事办案质量自查机制,提升办案质效,以强大内生动力为全面做好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注入了新理念。

    创制“一表五清单”

    去年10 月,枣庄市两级检察机关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带来了新挑战,各业务部门职责、职能与此前相关业务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之《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个别案件暴露出质量隐患,带来警示。

    为有效解决内设机构改革后出现的问题,市检察院以“套餐式”组合拳列表形式制定表格,内设细化的办案风险评估清单、法律监督清单、社会治理参与清单、廉政风险警示清单、办案质效提示清单“五清单”,包含办案程序、实体处理结果、数据统计、案卷归档等各方面共计 31项内容的办案规范管理和提示创新,全体办案人员依据提示要求,有重点地对照抓落实,实现了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提醒前置化”“法律监督项目规范化”“社会治理参与目标明确化”“廉政风险警示及时化”“案件办理质效评价科学化”,最大限度适应了个案办理实践之需,办案人员迅速熟悉了新机构新业务流程,较好完成了各项办案工作任务。

    健全制度规范机制

    为解决支撑创新项目的制度体系建设问题,实现全市刑检办案人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枣庄市检察院收集了相关中央和省、市检察机关制度规定,编撰下发,作为创新工作的制度体系支撑,如“风险评估清单”收集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法律监督清单”整理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支撑项目的制度体系建设,发挥了明显的规范指导作用。

    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带动下,各基层院普通、重罪检察部门针对清单工作重点,从解决司法实践遇到的新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系列新的制度规范,促进了新时期基层业务工作规范发展。如峄城区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意见》;薛城区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疫情期间刑事案件联合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薛城区院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询讯问室“一室多用”搭建平台,有效破解疫情防控之下刑事办案重重难题》的工作机制创新。

    总结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为解决如何依法履职更好为群众提供优质“刑事检察产品”的问题,枣庄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总结了一批典型案例和做法,实现了创新项目制定的“社会治理参与”等工作新要求。

    滕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民企案件时,积极服务“复工复产”,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孔某某、秦某某、牛某某、刘某某职务侵占案诉讼到该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3 家涉案公司经营均不同程度下滑,加之案件诉讼因素,2 家主要涉案民企经营成本上升。该院检察长带队座谈调研,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涉案公司经营状况和困难诉求。最终,3家民企握手言和,案件依法得到宽缓处理,实现了共赢。同时,该院就发现的1家公司在人员管理、货物装车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严重管理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该公司迅速整改,有效扎紧了制度篱笆,避免了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枣庄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总结的全国首次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对原审被告人朱玉椿判处制造毒品罪的典型案例,被省高法毒品案件办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为典型案例,为该类毒品案件有效办理提供了参考。

    自查机制成效初显

    为解决刑事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何实现和科学评判问题,枣庄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要求本条线通过创新项目“风险评估提醒”项的自查,妥善处置 3 起敏感、重大案件,均因办案风险评估及时到位,应对处置措施得当,未引发任何涉检舆情。

    同时,该院全面加强创新工作实绩的检查评审,在“法律监督清单”所列主要考核数据项落实上下力气,成效明显,总体试点实施情况良好。今年1-9月,枣庄全市第一检察条线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2件,同比上升149.06% ;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8件,同比上升262.5% ;对涉嫌犯罪但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 26件28 人,同比分别上升 188.89%和上升 211.11% ;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12 件次,已纠正90件次,同比上升66.67% ;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12 件次,已纠正 90 件次,同比上升66.67% ;纠正遗漏同案犯66人,同比上升50% ;共提起刑事抗诉(包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 )22 件,同比上升15.79% ;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次,审判机关纠正 7 件次,同比上升133.33% 。宋鑫  党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