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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炎炎:柔情护春蕾

“齐鲁最美检察官”先进事迹

    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宋炎炎,从事检察工作14 年。 80 后的她,先后经过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等岗位历练。工作中,她始终秉持敢为人先、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工作理念,并在上述岗位取得骄人的工作成绩。

    其间,她先后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次,二等功二次。在她的带领下,兰陵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室(现为第二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对未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称号,兰陵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未检示范基层院称号。

    宋炎炎的办公桌上一直摆着一个标牌,上面写着“要干就干到最好”,这是她的座右铭,也是她工作中的标尺。

    2014年 11月,由宋炎炎带领科室成员参与编纂,重点介绍兰陵未检工作“ 四个体系”工作模式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临沂模式》一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2017年3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一书,其中的《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篇章,宋炎炎曾参与草拟、编撰。

    “让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幡然悔悟、重归正途;让每一个受害未成年人重现笑颜、重拾生活信心。”这是宋炎炎的办案目标。

    为了让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心理伤害,宋炎炎大胆实践,在兰陵县检察院建成使用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了未检工作区,对未检案件实行“一站式”办理,建设了全省首个设在检察机关的未检“一站式”办案中心。询问室、讯问室、心理疏导室、少年法庭等,每一个场所的布置她都亲自设计体验,按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布置,最大限度抚慰、修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

    在依托“一站式”办案中心关爱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为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宋炎炎带领春蕾团队关爱受害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等。对于没有得到赔偿、家庭又比较困难的未成年人,她联合有关部门申请发放救助金达10余万元。同时,她还定期组织人员到留守儿童比较多的小学开展包粽子、烤月饼、送书籍等关爱活动。

    在个案预防之外,针对兰陵县面积大、人口多的特点,宋炎炎带领科室打造了让中小学生少走路、让法治教育基地多跑腿的流动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兰陵县检察院与兰陵县教体局达成《检校共建协议》,由检察机关打造流动教育基地,提供讲解稿,对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们结合平时发现的班级问题、学生问题,利用碎片时间,随时带领学生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并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基地在各学校之间轮流入驻。截至目前,流动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已在全县中学入驻完毕,受到学生、家长、老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