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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副市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05件

    本报讯(记者  高文超)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宋某某诉泰安市政府行政复议一案,泰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岱峰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事处近 20 名负责人观摩庭审。

    宋某某诉泰安市政府行政复议一案,系宋某某不服泰山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依法收回某村改造片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向泰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认为该批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宋某某据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决定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宋某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泰安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委报送《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报告》,对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司法建议,市委书记崔洪刚作出批示,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予以转发。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05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2.68% ,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同时不断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组织庭审观摩,及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发案例指导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助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