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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这道生态﹃伤疤﹄

    “我们已督促违法主体进行整改并开展复垦,目前该片土地已恢复了种植条件。”近日,临朐县检察院收到检察建议回复函。

    当临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踏入曾经满目疮痍的公益土地时,放眼望去,田成方、渠成网,一派新景象。谁能想到,半年多前,当地村民还在为这块地烦心不已。

    长期以来,曾某刚、曾某德、吴某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采加工岩砂销售牟利,导致国有矿产资源流失、土地严重破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虽多次向其发出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但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未责令其限期治理,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经鉴定,共采挖土地56433平方米,其中被毁基本农田 1748 平方米、一般农田509平方米,村镇建设规划用地54176平方米。同时,采砂现场形成南北300多米,东西近300米,深数米的不规则深坑。临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履行责令违法采砂人限期改正或治理的职责。 2019年4月28日,临朐县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后,临朐县检察院继续跟进监督,就采石场的恢复植被工作多次奔走。但因吴某刚等人入监服刑,无力治理。该院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落细行政诉讼磋商程序,积极保护农田耕地。在县检察院的督促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东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采挖地块进行综合整治,先后投入100 余万元。目前,非法采挖地块已得到治理并达到种植条件,矿坑四周已架设金属防护网。

    “县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一‘利器’,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农民权益。”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今,采砂场已关停,堆积的碎石、沙子已清理干净,曾经裸露的山石被厚厚的土层覆盖,山水临朐的这道伤疤正在逐渐恢复。

    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