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洲、青岛市崂山仰口建筑工程公司:
2004年 11月30 日借款人王芳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0 万元,借款期限至 2005年11月30日,担保人为青岛市崂山仰口建筑工程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1日,借款人及担保人仍未偿还上述债务,已逾期5439天。
请刘元洲、青岛市崂山仰口建筑工程公司于2020年11月8 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2020年10月22日
2004年 11月30 日借款人王芳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0 万元,借款期限至 2005年11月30日,担保人为青岛市崂山仰口建筑工程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1日,借款人及担保人仍未偿还上述债务,已逾期5439天。
请刘元洲、青岛市崂山仰口建筑工程公司于2020年11月8 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