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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易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单位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易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地址

    莒县刘官庄镇大官庄村

    莒县刘官庄镇大官庄村

    莒县刘官庄镇前云村贷出日期2011.9.272011.9.272011.9.27到期日期2011.11.262011.11.262011.11.26

    贷款余额100100100担保人

    盛丽丽、侯文娜、杨月亮

    杨月红、盛积玉、杨月亮

    盛丽丽、侯文娜、杨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