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通 知

    于爱侠、张兴国、王正星、王洪民:

    枣庄微山湖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对枣庄微山湖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涉及到你们的部分职工权益至今尚未领取,而管理人经多方询问、查找也无法联系到你们。管理人为切实维护破产职工的合法权益,特通知你们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前来管理人处领取相应职工权益。

    特此通知。

    管理人地址:枣庄新城区嘉汇大厦(民生路659号)5-C-14房间

    联系人:种法强

    联系电话:0632-3313709

    枣庄微山湖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