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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对已转让债权进一步情况说明)

    王书亮、滨州市宏盛石化有限公司:

    2018年3月份,我将对你们享有的债权中的800万元转让给了王国强,现我将该转让的债权进一步明确是下列8 笔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债权,涉及合同金额为 385万元

    1、2012年2月20日,刘国滨与王书亮80万元借款合同;2、2011年 12月 20,刘国滨与王泽年60万元借款合同;3、2012年3月3日,刘国滨与王泽年30 万元借款合同;4、2012年3月16 日,刘国滨与王泽年50万元借款合同;5、2012年4月11日,刘国滨与王泽年20万元借款合同;6、2012年5月16日,刘国滨与王泽年35 万元借款合同;7、2012年6月29日,刘国滨与王泽年40万元借款合同;8、2012年9月24日,刘国滨与王泽年70万元借款合同。

    现我将该情况说明告知于你们,请你们尽快向王国强偿还款项

    刘国滨

    二 O 二 O 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