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8月 21 日作出(2020)鲁10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威海欣和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审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 25日作出(2020)鲁1002破3号决定书,指定威海铭信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因债务人威海欣和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24935830203)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等均未依法向管理人进行移交,现声明作废。
威海欣和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2日
因债务人威海欣和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24935830203)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等均未依法向管理人进行移交,现声明作废。
威海欣和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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