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3版

莱芜区检察院

创造安全校园环境

    8月 28 日,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与区教体局联合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以检察之力助推校园法治安全建设。

    在聘任仪式上,由区8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从 8所学校校长手上接过聘任证书,并向学校赠送法治教育类书籍读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肩负重要职责。”莱芜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雪梅说道。

    “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莱芜区检察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促进校园法治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动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莱芜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与教育部门组建联合督导组,定期走访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张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