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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济南段店润发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段店村民委员会、赵德泉、张业仑、刘洪庆、史宝安:

    根据2020年6月29日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在(2011)槐商初字第1007号民事判决项下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诉讼费和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转让给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债权转让后,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为你们的合法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

    现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请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判决书所确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润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