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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债务人

    山东润源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

    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丁月芝、危秀之

    根据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临国资债转字[2019]1号《债权转让协议》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各方。

    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866581268 住所地:临清市老赵庄镇李将军村

    公告清单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至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8日(含)之前的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年4月18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息、复息、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