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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催收公告

    借款人:东平县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编号为 2009借字03第00145号)担保人:宋义明(身份证号码:37092319690319311X)、戴芙蓉(身份证号码:370923197005210066)、泰安市金龙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编号为 2009 保字 03 第 00145号),你在我行的借款或担保的贷款本金1450万元及利息等,(欠息金额以我行会计部门计算为准),借款期限2009年5月 27 日至 2011年5月 26日,已逾期。现我行以公告形式催收,请借款人于本公告后立即筹措资金偿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由保证人向我行承担担保责任。

    泰安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支行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