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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2008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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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5贷款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兴华支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债务人

    聊城市江北轴承厂

    聊城市江北轴承厂

    聊城市金羊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金羊特种车有限公司

    山东双赢管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

    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聊城市恩斯克轴承保持器厂、王先印、郭军

    山东力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先印、赵春侠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张卫东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张卫东、任殿锋

    聊城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力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建军、卢英霞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500.00800.001497.321498.873000.00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与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聊城东安资本公司”)签署的编号:中长资(鲁)债转字[2020]48号《债权转让协议》,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聊城东安资本公司。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与聊城东安资本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聊城东安资本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聊城东安资本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十四日

    附:公告清单

    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663589158 住所地:聊城市铁塔西路38号

    公告清单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0年6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