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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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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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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临清国资公司”)签署的编号:中长资(鲁)债转字 [2019]38号《债权转让协议》,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临清国资公司。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临清国资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临清国资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临清国资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十四日

    附:公告清单

    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963592599 住所地:临清市新华街道办事处温泉路28号

    公告清单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8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年4月18日(含 )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序号1234贷款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债务人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山东润源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

    临清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临清市碧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清兴和宏鑫机床有限公司

    山东润源实业有限公司、刘长山、王玉兰

    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丁月芝、危秀之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3,493.574,990.001,993.933,9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