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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合并重整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广饶法院”)于2018年7月2 日裁定受理对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以下简称“ 金泰集团”)破产重整的申请,同时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十四家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2018年9月27日,经管理人申请,广饶法院裁定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十四家企业合并重整管理人。

    经广饶法院同意,定于 2020年9月2日上午9:30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1.核查《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合并重整债权表【 提请审议稿】》;2.审议和表决《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3.需要债权人会议知悉或审议的其他事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于 2020年8月31日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登录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测试、阅读、下载已经上传的会议资料。2020年9月2日上午8:30 起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签到,9:30会议正式开始。届时,请各位参会人员准时参加。

    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3563391827,13563391105。

    特此公告。

    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管理人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