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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庭公告

    山东省乡镇企业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本委受理李鹏与你公司因拖欠生活费、经济补偿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0〕第462号案件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开庭地点:济南市经二路164 号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楼303室第一仲裁庭。

    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