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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止于未诉 解于萌芽

济宁高新区法院打造诉讼与非诉讼“1+5”模式

  • 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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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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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高新区法院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搭建“司法辅助事务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辅助事务托管中心、诉前调解委员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于一体的诉源治理工作平台,着力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 模式,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新路径,让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取得了减少诉讼案件增量,节约司法资源,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双提升的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该院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比下降41.17% ,近10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取得了明显的诉源治理成效。

    积极探索主动争取“1+5”模式的政策支撑

    济宁高新区法院与市司法局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有效路径。去年10月初,高新区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实际,与市司法局多次探讨、分析、论证,向省法院、省司法厅呈报了《关于增加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第一批试点单位的请示》。12月2日,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批复》,同意将两单位列入全省第一批试点单位,为工作开展奠定了政策依据。

    深入调研科学设定“1+5”模式的职能界限

    今年3 月份,在前期筹备工作的基础上,与市诚信公证处召开座谈会,认真梳理试点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与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对接举措。 成立了由资深法官、 公证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分析司法审判需求、梳理完善司法辅助事务流程,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把不干扰司法权运行、保守审判秘密作为基本原则,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范围首批界定为:送达、调解、四个确认(送达地址、送达方式、认可事实、争议焦点)以及协助开展鉴定评估等其他司法辅助事务。在确保审判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法院开放“分调裁审”、统一送达和人民调解等三大信息平台的相应管理权限,夯实了工作的科技支撑。首批选择103件送达完成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形成《送达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根据送达结果确定了直接送达的地域范围以及邮寄送达、公证送达的适用情形,确保决策科学。

    整合资源着力强化“1+5”模式的服务效能

    立足诉讼源头,集聚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引入五个机构入驻法院办公,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无缝衔接。 成立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事务部,对送达行为、 证据核实保全进行公证,为法官依法作出驳回起诉、缺席审理、公告送达、证据采信决定提供具有国家公信力的证据支持;设立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合成立济宁高新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将基层司法所所长发展为调委会成员,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指导济宁市法政司法辅助事务托管中心开展送达服务,形成第三方送达、公证监督、法官认定证据的工作体系,提高司法效率;结合各方力量成立行政和解中心,实现行政和解的独立化、实体化运行,服务行政审判工作。

    建章立制有效保障“1+5”模式的规范运行

    严格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研究制作了《案件庭审前司法辅助事务流程》、《诉前调解阶段权利义务和办事流程告知书》,对诉前、诉中、执行等环节的司法辅助事务实行流程化、集约化管理模式。研究确定了《(2020)鲁0891诉前调解X 号司法辅助事务需求确认表》 《(2020)鲁0891诉前调解X 号案件办理流程登记表》等流转文书表格 14件,制定了送达标准、流程、时限等规章制度7件,各项制度规定基本涵盖了司法辅助事务的全过程和全领域,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加强队伍培训,编印了《济宁市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规范化指南》,制作了《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1+5” 模式机构职能公开栏》 ,提升队伍执行力。创新预约送达、工作记录、微信传送送达地址确认书、与相关法院数据共享等做法,诉前整案送达率达到 75% 以上,速裁识别准确率达到 98% 以上。与政府部门、地方调解机构构建诉源治理联动机制,按照《 人民调解法》 规定统一了调解组织印章、调解文书格式,使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程序更加符合司法解释规定,避免了虚假案件的发生。在调解、送达、证据保全、辅助执行等环节使用方便法院采信的公证文书类型,设计了无争议事实要素简表,对调解不成案件的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的识别和记录实现全覆盖。

    夯实保障稳步推动“1+5”模式的持续发展

    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签约揭牌仪式,签订了《关于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参与济宁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协议》,将上级法院关于司法辅助事务的要求明确化、具体化。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配备具有法律、计算机、财会等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送达人员9人,专兼职人民调解8人,公证人员4人,法律援助人员2人。开辟了 300 多平方米的专用场所,配齐了车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加强联动全面提升“1+5”模式的实践质效

    明确法院立案庭为指导“1+5” 模式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职能部门,推动“1+5”模式与法院“ 两个一站式” 建设一体推进考核,避免了重复建设。将“1+5”模式工作纳入法院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统一流程,速裁团队与调解员直接对接,既指导调解,又及时立案确认和判决,实现了调解团队与速裁团队的高度契合,提高了调解的法治水平。在送达、调解、证据保全等关键环节增加了公证证明,增加了法官作出司法决策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开展公证保全证据、鉴定评估事务服务,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缩短审判周期;采取集约送达方式,有效节约重复分散送达的费用。坚持在送达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申请司法鉴定并协商确定鉴定机构,省高院确定的“七类”诉前鉴定案件申请率达到90% 以上。公证、法律援助也为当事人就近接受相关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延伸。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立案庭、速裁法官、公证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运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自今年3月 23日“1+5” 模式运行以来,截止7月7日,共送达成功案件 1886 件,整案送达率达87.58% ,委派调解案件782件,调解成功215件,归纳无争议事实220件,办理鉴定评估等司法辅助事务 76件,没有出现一起因送达工作发回重审或者上访投诉案件,“1+5”模式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改革增活力。济宁高新区法院将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大胆探索、稳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挖掘潜力,指导督促公证辅助部门进一步提升整案送达率、提高诉前案件调解质量,规范电子卷宗同步录入生成工作、做好案件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的确认,在更大范围、 更高层次上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努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江良局  赵衍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