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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法院五项举措﹃亮剑﹄发改案件

  • 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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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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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长清区法院认真研究分析发改案件,结合实际推出五项措施,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保证案件质量“过得硬”,经得起考验。

    充分利用学习充电的“金钥匙”。定期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学习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尤其是近期认真学习好《民法典》。组织开展裁判文书展评、庭审观摩、疑难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岗位学习活动,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主动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进行审判实务授课,对典型发改案件进行评析,进一步明确发改原因,把握裁判要旨。

    用好案件评析的“显微镜”。组织召开案件评析会,对 2019下半年被中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共 59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析,分析一审存在的不足,以及一、二审在认识方面存在的差异,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分类总结提炼存在的共性、个性、频发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算好发改案件的“考评账”。将发改案件纳入绩效考核,被二审、再审、发回重审案件按照案件类型,每件减15分、10分或2倍原案分值,被改判或者指定继续审理案件,每件减原案分值,最终得分与绩效挂钩,充分发挥法官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

    立起院长约谈的“警示牌”。完善院长约谈机制,督促办案人员不断增强自我管理意识,上半年分别对发改案件较多的三名法官进行约谈,进一步增强法官办案责任心,督促法官更加细致、审慎地的审核证据、认定事实和撰写裁判文书,提高案件质量。

    开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千金方”。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汇集全院智慧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家会诊”,上半年召开7次专业法官会议,就侵权责任、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劳动争议、涉公司类诉讼等案件进行充分讨论交流,帮助办案法官拓宽裁判思路,理清法律适用条款,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有效提升案件裁判质量和效果。

    通过上述举措的落实,长清法院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与今年年初相比,服判息诉率上升4.56个百分点,案件发改率下降6.82个百分点。刘建国  时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