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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法院——

—关爱残疾人,司法有温度

  • 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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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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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下午,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被告崔某海行动不便,其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仍克服困难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举证中承办法官张凡勇了解到被告崔某海系二级残疾人、贫困户。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崔某海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赔偿,势必会返贫,影响其生活。张凡勇主持调解时经与原告保险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并说明被告崔某海残疾、特困及确实无履行能力等情况,保险公司表示理解贫困残疾人崔某海难处,愿意放弃代位求偿权,不再向被告崔某海追偿 3154.5元及利息,并当天提出撤诉,体现了司法和保险公司对贫困的关爱。刘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