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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朱绍岭、王峰、王玉先、吕卓然、滕州市鑫森木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凌威工贸有限公司:

    本人已与蒋刚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我本人对你方所拥有的(2016)鲁0481民初3934号民判决书判决确定的债权(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等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蒋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情况告知于你们,请你们直接向蒋刚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孙秀芹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