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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陈萍: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宋海健与你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潍仲受162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2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被申请人于组庭5日内到本会领取潍坊仲裁委员会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并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9点00分在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