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 第4版

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桑传宝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3月13日至2010年3月8日,由桑传玉、张自忠、王纪坤、吴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9545.64元及利息。

    2、张自立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4.7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0月10日,由桑庆国、李永国、桑传胜、桑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351.50元及利息。

    3、王西花在费县农商银行胡阳支行贷款8.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5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10日,由王中亮、孙宗勇、王西顺、郭安龙、孙士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8691元及利息。

    4、贺作稳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3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12月7日至2009年10月7日,由乔长合、李中友、赵守阳、孙传爱、孙传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296.03元及利息。

    5、王加祥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6月21日至2009年6月10日,由姚中慧、陈元勋、王德春、王加明、王加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1557元及利息。

    6、马文江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2.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11月14日至2013年10月10日,由马刚、李光芹、马文芝、马文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6275.90元及利息。

    7、田军祥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2月26日至2010年2月20日,由田广胜、朱长青、周猛、田加玉、李贵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3122.20元及利息。

    8、田波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0月10日,由武善运、田波、田大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9600元及利息。

    9、徐佃军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3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0日,由徐志阳、徐洪江、徐佃华、徐洪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6355.90元及利息。

    10、谭忠强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7日;贷款5万元,期限自2010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19日,由谭恒伟、林清富、王一亮、林惠、谭忠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笔贷款现结欠贷款本金7482.55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费县钟山路168号,联系电话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