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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创新人民监督员工作

    “单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给了我们人民监督员充分的参与权。”一位人民监督员开心地说。4月3日,随着办案检察官的一声宣告,某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也随之办理终结。该起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与办案检察官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做出了重要贡献,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还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正是单县检察院认真落实菏泽市检察院王新建检察长讲话精神,深化拓展外部监督,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一个缩影。单县检察院积极作为,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寻求监督,让检察办案工作展现在阳光下,让人民监督员充分参与检察工作,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效能发挥到最佳。

    头雁效应突破思维模式。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全院干警建立主动寻求监督的新思维、新模式。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部门进行归纳汇总,并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引导全院干警形成共识,即开展检察工作有人民监督员参与是正常的,没有人民监督员参与是不正常的,凡是遇有重大社会关切的检察工作就要主动前往业务管理部申请人民监督员参与。

    主动寻求监督助办案。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做表面文章,给予人民监督员真正的监督权,变早期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活动、请进来,握握手、拍拍照”的表面工作模式为“早启动、早介入,提意见、拿主意”的提前介入工作模式。赋予人民监督员更多的话语权,让他们提前参与监督,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能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帮着“拿主意”、“定方案”,让监督权发挥出更大的效能。

    加强培训学习提质效。建立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效率。定期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培训,通过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让他们更加细致了解检察工作的运转流程及规则,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积累必要的知识储备。为人民监督员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差额评选出优秀人民监督员和优秀监督案件,对获得优秀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社会团体、社区等部门对优秀人民监督员进行表彰。通过培训、考核制度,让人民监督员工作变得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成果。

    积极引导参与促创新。针对社会上近期关注度较高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案件、认罪认罚制度、检察新媒体建设等工作,创新性地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扩大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积极引导人民监督员参与进来,让他们充分发挥“人民”二字,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为这些检察机关遇到的新工作、新挑战把脉、开方,力争让这些工作的开展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这四项措施的实施,使我们的检察工作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互相促进的关系,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我们的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充分彰显出来,使得监督之花在检察院内得以尽情绽放。”单县检察院检察长聂学敏说。陈光  冯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