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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服务不间断,防疫办案两不误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源头,流转案件的中枢,律师接待的窗口,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防控责任大、工作任务重。疫情发生以来,济南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部署,多措并举,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同时,保障诉讼工作的顺利运行。

    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全市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严格落实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案管工作实际,细致排查案件受理、案卷流转、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工作存在的防控风险,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非接触式”工作措施,以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

    通过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7*24 小时的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值班电话,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高效受理案件,确保案件当日流转移送

    为提高案件受理效率,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市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法院、上下级检察机关进行有效的电话沟通,确保应收必收的案件材料准备齐全,一次受理成功。对接收的案件依法规范从快完成受理审查,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分案到办案人手中,实现“ 当日来、 当日转、 当日送”,高效完成受理工作。

    对与疫情相关的案件则更是加班加点办理,2月4日晚18点 30 分,莱芜区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接到公安机关电话,称有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要提请批准逮捕,获悉该情况后,案管工作人员赶回单位,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同步指导侦查人员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和卷宗,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快速完成涉疫情案件的受理审查及分流工作,于当晚21 点将案件送达到承办检察官手中。2月5日,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2月1 日至今,全市案管部门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2188件。

    加强流程监控,确保案件及时有序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办案期限作为流程监控的重点,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移送处理、案卡填录、文书公开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疫情防控期间即将到期案件第一时间联系案件承办人,及时预警、提早沟通,并持续对案件进行关注跟踪,防止承办人忙于防疫工作导致案件超期。2月1 日至今,全市案管部门共进行案件流程监控2472件,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2182 条,法律文书公开112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32件。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干警积极响应号召,下沉社区防控一线,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走访摸排、梳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到社区防控值守、政策宣传、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测量体温等工作中。疫情期间全市案管干警共267人次下沉社区,以实际行动,为打赢检察战“疫”贡献案管力量。

    周到服务律师,确保律师执业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引导律师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律师阅卷实行电话预约,将身份确认、系统操作、电子卷宗刻录等工作做在事前,律师按照约定时间前来领取电子卷宗,既保障律师阅卷权,又减少人员接触风险。如遇办案人被隔离在家的特殊情况,案管部门还会帮助律师沟通办案人,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还积极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通力合作,帮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远程刻录电子卷宗,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和嫌疑人的诉讼权利。2月1日至今,全市案管部门共接待律师和当事人电话查询1017 次,接待律师阅卷306案1987卷,协助律师异地阅卷24案98卷,刻录电子卷宗光盘325张。朱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