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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尊敬的瑞境·皇冠水岸六区11-18、21、24号楼业主:

    您购买的瑞境皇冠水岸六区11-18、21、24号楼商品房,现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请您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来我公司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我公司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山东瑞境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