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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青岛英贝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杨森 (身份证号码: 3704061999****0036)与你单位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东区劳人仲案字[2020]第 0002 号)已审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你们单位,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到东营市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87 号区政府 3 号楼3楼 323 室、仲裁院办公室电话: 0546-8222098)领取该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 3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