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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梁海燕

    杨玉京于 2019 年7月 29 日受让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环海支行对贵方的债权:个人借款合同(青农商城阳环海支行 )个借字(2013)年第 1401 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利息、相关费用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 民初 3600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现于 2020年3月 26日全部转让给青岛宝泉经贸有限公司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青岛宝泉经贸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杨玉京

    债权受让人:青岛宝泉经贸有限公司

    2020 年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