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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青岛英贝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佳琪(身份证号码:3705021994****0429)与你单位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东区劳人仲案字[2020]第0007号)已审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你们单位,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东营市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 87 号区政府 3 号楼 3 楼 323 室、仲裁院办公室电话:0546-8222098)领取该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 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