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正美、陈孝福、青州亿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9 月,张正美在我行办理贷款45 万元。借款人欠我行借款本金 393912.35元及利息至今未还,现我行将该债权转让给王宝亮。特下发通知,请借款人张正美,担保人陈孝福、青州亿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欠借款向王宝亮清偿支付。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020 年3 月 25 日
张正美、陈孝福、青州亿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9 月,张正美在我行办理贷款45 万元。借款人欠我行借款本金 393912.35元及利息至今未还,现我行将该债权转让给王宝亮。特下发通知,请借款人张正美,担保人陈孝福、青州亿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欠借款向王宝亮清偿支付。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020 年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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