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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赵联昌:(身份证号码 3704811981****3576)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鲁 0102 民初第 7024 号民事判决已生效,我已依法将享有的对你的上述债权及其他权利全部转让给孙文君,现将上述债权转让事宜通知贵方,请你直接向孙文君清偿并履行其他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并催款。

    转让人:孙羽

    受让人:孙文君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