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公 告

    四川省鼎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张守田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以房宝梅2016 年12 月 28 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于 2020年 01月 14 日受理。因《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现根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青黄人社伤证通字【 2020】第020113 号)。内容如下:

    张守田于 2017 年 12月 21日以“房宝梅2016 年12 月 28 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为由,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本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双珠路166号)4 楼

    邮编:266400联系电话:86160357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二 〇 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