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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携手区法院利用第三方诉讼软件系统,首次实现刑事案件手机线上开庭,开启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新起点。面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两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刑事案件线下诉讼活动全部转向线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确保疫情期间依法办案正常进行不打烊。

    两院与看守所建立专用远程庭审系统,可以实现在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对于不在押的被告人,两院则巧用已经成熟的诉讼软件系统,利用手机进行线上开庭,突破传统刑事案件审理被告人必须到庭的限制,也突破了传统专用远程庭审系统固定场地的限制。

    在本次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单某松于 2019年 11月20日20 分许,酒后从八楼家中高空向楼下连续投掷多个啤酒瓶,危害来往行人及车辆安全,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 10月21 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以来,青岛地区审理的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积极推动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预防与惩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头顶上的安全”。

    司法为民,为民司法,依法办案不能停也不能等。 疫情防控期间,公检法司通力合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线上“智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守护一方百姓平安。吕秀丽  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