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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检察院

涉疫案件︐正在办理

    当全国人民急需口罩时,有人却在疫情期间顶风作案,在销售口罩上动起了歪脑筋。日前,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的刑事案件,作案人销售假冒“飘安”商标一次性口罩的违法行为被及时“锁定”。

    2月6 日上午,即墨区公安分局接到案件线索移送后,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冷某在疫情发生期间,销售假冒“飘安”商标的一次性口罩6 万多个,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疫情期间司法部门办案协作意见,即墨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通报了即墨区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2 月6 日下午,侦查人员到冷某的公司对仓库内假冒口罩进行查封扣押。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该院办案检察官到达现场,对假冒口罩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就下一步侦查方向与侦查人员进行了沟通。

    2月10 日,公安机关立案。即墨区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人员根据作案人冷某供述,组织制定侦查方案,查找供货“上线”。同时及时对现场查扣的假冒“ 飘安”商标的口罩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检察官表示,作为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对疫情期间存在危害群众、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严从快惩处,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黄昱程  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