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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王峰、臧建玉、泰安恒业物资有限公司、乔伟、胡伟、泰安恒富源物资有限公司、张伟、贾薇、泰安市岱岳区广威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环球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刘建国对你们享有的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岱民初字第 1949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截止至2020年1月6 日的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了山东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通知你们直接向山东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

    特此通知。

    刘建国

    2020年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