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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竞争选任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我院受理山东达驰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山东达驰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3 仟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高压组合电器、断路器及配件、高低压熔断器、智能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及成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等。

    二、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列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一级机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具有一定的破产管理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应于申报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时注明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规模、业绩及团队构建情况;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执业经历和业绩;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任选的优势;

    4.申报机构如被任选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思路、初步报价等。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请于 2020年 12月 30 日 17:00前向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审管办报名(联系人:田法官,电话:0530-8916032)。

    2019年 12月 31 日上午 10:00,本院评审委员会在我院第五审判庭按照报名情况确定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请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机构,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准时到达本院参加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本案的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选任。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二 〇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