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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公告

    潍坊农商行峡山支行拟对(2015)坊峡商初字第 101 号、(2015)坊峡商初字第 56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李双泉、李长桂债权进行处置,总金额 75110 元。以下债权进行公开推介,现予以公告:

    资产情况:1、借款人李双泉,在潍坊农商银行赵戈支行贷款4 万元,截止到 12月 10 日贷款余额 40000 元(利息按照法院规定计算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以后另计 ),贷款期限为 2012 年2月 25 日至 2013年2月 20 日,用途为养殖,首贷日为:2005年12月 13 日,担保方式为保证,目前账户状态为损失。

    2、借款人李长桂,在潍坊农商银行赵戈支行贷款 5 万元,截止到12月10 日贷款余额 35110元(利息按照法院规定计算至2019年 12 月 10日,以后另计 ),贷款期限为2012年6月25日至 2013 年6 月20日,用途为养殖,首贷日为:2010年8月 20 日,担保方式为保证,目前账户状态为损失。

    以上资产进行处置,欲了解资产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淘宝网站或到实地现场查看。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人电话:15953630471

    潍坊农商行峡山支行

    2019 年12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