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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银行卡里的“赚钱买卖”

    零成本高收益,只要办理一套包含“U 盾、电话卡、身份证复印件”的银行卡“套装”,便能足不出户领到钱!这样的“赚钱买卖”一经在朋友圈“宣传”,便引来了许多人注意。

    11月26日,经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分别判处犯罪嫌疑人尹良盛、 张续强、范充江、贾汉博4 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一条广告引起注意

    今年40 岁出头的张续强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 2018年7 月,张续强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意外发现有人发布了一条收银行卡的广告。嗅到了赚钱机会的张续强随即联系了这名微信昵称为“老A 贷款”的上家。

    在交流中,对方告诉张续强,收来的银行卡主要用来做公司贷款走流水等。双方约定价格后,张续强便开始通过微信找人。事后,张续强找到尹良盛,表示愿意以每套银行卡5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尹良盛当即同意了。

    接到这桩生意后,尹良盛马上开始四处联络,他一方面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办理股权分红的广告,声称只要办张银行卡交到公司,通过银行卡走流水分红,就能得到一定比例的分红。另一方面,他主动联系认识的朋友,鼓动他们办理银行卡赚钱。

    卖力宣传“收效显著”

    在尹良盛的卖力宣传下,范充江主动找到了他,询问办卡分红的方法,尹良盛表示每找人办一张银行卡,会得到150元到250 元不等费用,有 U 盾的卡价格会上浮,办卡需要支付的费用由尹良盛承担。随后,范充江找到自己相熟的朋友,以股权分红来诱导对方办理银行卡,同时,他还通过中介联系到一批“ 客户” 。 办好卡后,范充江会将卡交给尹良盛,验收合格的银行卡,尹良盛会通过微信支付办卡费用,不合格的则退回,而对于收到的卡,尹良盛会交给上家张续强,张续强随后通过快递将收来的银行卡寄给“老A 贷款”。

    不用投资就能轻轻松松赚到不少钱,这让尹良盛、范充江等人干起来越发卖力,他们不断劝说他人办理银行卡,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范充江便卖给了尹良盛14张银行卡。

    有一个“好业务”

    40 岁出头的贾汉博是尹良盛的朋友,2018年7 月的一天,尹良盛联系贾汉博说,他有一个“好业务”,让贾汉博找人办理银行卡,包括U 盾、电话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办好后交给他,他用来刷流水,每套银行卡会支付贾汉博 200元费用,后期一旦刷流水,会额外给贾汉博及卡主10% 的费用。贾汉博仔细思考后,觉得有钱可赚,在向尹良盛确定这些银行卡不会被用来进行诈骗后,便欣然同意了。

    按照尹良盛介绍的操作方法,贾汉博很快便动员自己身边熟悉的人,办理了 9张银行卡交给了尹良盛。 尹良盛经过验收,向贾汉博支付了 1400元。

    截至案发,尹良盛通过低买高卖的手段,从范充江、贾汉博等人手中收购银行卡69张,其中卖给张续强32张,从中赚取15000余元。

    层层分析认定事实

    案件移交至奎文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分别讯问时,张续强辩称自己仅从尹良盛处购买了 5张银行卡,与尹良盛聊天记录中提到的其他银行卡并未涉及买卖。而原本十分配合的尹良盛,在检察官再次讯问时,也翻供称其与张续强存在债务关系,微信中存在的转账是因为债务需要,并非购买银行卡的款项。

    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详细审阅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尹良盛多次根据张续强的要求发送个人身份证照片,而张续强也多次回复“ 银行卡密码不对,没有验收成功”等话语。此外,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对尹良盛、范充江等人的快递包裹进行查验时,发现包裹中装有共计20个不同姓名的塑料袋封装的银行卡、电话卡等。

    经过综合分析现有证据,检察官再次讯问张续强、尹良盛等人,最终,在检察官层层举证追问下,张续强、尹良盛等人如实承认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事实。玄承瑛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