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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临邑县临盘莲林管道防腐安装队(经营者宗可永):

    我局查处你单位(你)拖欠王健、钟孝俊等 8 人劳动报酬一案,已于 2019年 11 月 11 日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你)送达《催告执行通知书》(临人社催告字[2019]第 01 号)。因你单位(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单位(你)公告送达《催告执行通知书》(临人社催告字[2019]第 01 号),依法催告你单位(你):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临人社监理字[2019]第 01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临人社监罚字[2019]第 01 号)的要求,支付王健、钟孝俊等 8 人的劳动报酬及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11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