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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

    号111213

    山东金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滕州市华海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金新潮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合计

    2015 年招东 06字第21150703号

    2014 年信字第5121140422号

    2017 年招济 18字第11171001号

    2016 年招济 06字第11160204号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19,998,349.0810,000,000.0020,000,000.009,102,000.0013,559,570.46232,897,109.47

4,740,594.1610债务人

    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营广兴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东营市龙力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斯泰普力高新建材有限公司

    东营市恒志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浩博管业有限公司

    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

    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东营市泰恩斯动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主合同编号

    2015 年招济 65字第21151203号

    2016 年招东 07字第21161202号

    2016 年招东 07字第21161101号

    2015 年招东 06字第21150811号

    2017 年招东 06字第21170106号

    2016 年招东 06字第21161003号

    2016 年招东 06字第21161002号

    2016 年招东 06字第21161104号

    2016 年招东 06字第21161105号

    2015 年招东 06字第21151201号

    2015 年招东 06字第21150702号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21,376,367.509,988,728.539,170,000.005,515,795.709,283,878.4915,000,000.0020,000,000.0010,000,000.0029,999,999.7114,902,500.0014,999,920.00

  利息

3,359,941.85

  1,463,251.93

  1,377,896.61

  1,513,885.34

  1,430,009.84

2,101,846.51

2,816,069.73

1,088,478.65

3,913,035.57

7,579,225.22

7,628,771.32

2,370,336.78

12,693,015.20

  628,584.92

3,586,620.1358,291,563.76

  担保人

    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有土地抵押(招商银行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未取得该宗土地的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李登龙+信成夫+于丽

    垦利新华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苟增国+杜象华+张建英+杜萌

    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杜象华+张建英+杜萌

    山东华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荣邦汽配有限公司+宋彦杰+刘玉霞

    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夏文强+孟丽宁

    山东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胡良华+宋玉山+曹洪光+王秀梅+恒志诚工贸自有土地、房产抵押。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李爱香+曹洪光+王秀梅

    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曹洪光+王秀梅

    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曹洪光+王秀梅

    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王万成

    山东锌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刘延峰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刘延峰自有房地产抵押+冯乃金+李金花

    山东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孙助海

    山东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忠林+柳艳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签署的招济资转201901号《资产转让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相关下属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该等权利/权益转化形成的全部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相关下属分支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2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995375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21层

    基准日:2019年3月27日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7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年3月27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