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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南县拘留所不忘初心干工作  矛盾化解创成效

    莒南县拘留所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深化规范执法、创新管理、化解矛盾。以真心、用实劲,通过踏实的工作发现真问题并实实在在地加以解决,把矛盾化解在爱心、细心、耐心、恒心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以求力所能及和工作实效,构筑监所安全和社会和谐的基石。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式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着力提升拘留所执法规范化水平,始终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强化规范执法、创新管理、化解矛盾“三项重点工作”科学化水平和服务打击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去年以来,莒南县拘留所共化解各类矛盾105起,为构建和谐监所、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滕祥玲

    海都学院青年志愿者走进莱阳消防参观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消防知识水平,促进青年志愿者们积极参与消防公益事业,近日,海都学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莱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观学习。参观过程中,讲解员首先带领学生们对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了参观学习,大家对各式各样的消防车极为感兴趣,纷纷踊跃的上车体验。消防员向志愿者们演示了部分训练操法后,讲解员带领志愿者们参观了消防员寝室,大家看到叠成“豆腐块”的被子后非常震惊,纷纷向消防员学习叠被子的技巧。活动结束后,青年志愿者的成员们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消防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会更加注重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消防公益宣传活动,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赵彦淏

    金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虚假诉讼案判决

    近日,金乡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某某虚假诉讼案经金乡县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杨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案系金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虚假诉讼案。2016年11月,杨某某因驾驶车辆与唐某某发生车祸,造成唐某某受伤,唐某某到金乡县法院起诉杨某某。杨某某出于保全财产的目的,于2017年6、7月份,伙同杨某签订了一张借款日期为2016年9月的48万元的虚假借条,杨某某以杨某的名义到金乡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杨某某偿还杨某亭借款48万元,并申请法院冻结杨某某的工资卡。经审理,金乡县法院于2017年10月判决杨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回杨某48万元。 王倩

    沂水县高桥镇平安志愿者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日前,沂水县高桥镇组织全镇各村 620多名平安志愿者到各村、学校、医院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宣传活动。期间,平安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扫黑除恶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向村民详细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打击重点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等相关知识政策,并为群众耐心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村民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门振亮  王洪梅

    沂水县许家湖镇扎实推进专项斗争“乘胜追击60行动”

    沂水县许家湖镇再掀一轮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深入贯彻落实“乘胜追击 60行动”,许家湖镇不断强化线索核查,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集中查结一批案件线索,确保行动期间把上级交办到期线索查结清零。突出难点治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集中解决一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的难点问题。强化舆论宣传,深入开展立体化宣传,梳理典型案列,提高警示教育宣传效果,综合内宣与外宣,切实打好“乘胜追击60行动”宣传组合拳。沂水县许家湖镇以强大的执行力和进取心,打好2019 年底收官战,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陈玉

    金乡县检察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宣传活动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金乡县检察院干警来到城区老年大学,组织开展了以“爱老敬老、法律维权”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在场老年人普及各类法律知识,其中,着重普及防诈骗法律知识,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干警们还根据老年人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老年人赡养、财产与医嘱、再婚等各类法律纠纷,结合实际生活中真实的法律案例以案说法,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让老年人更容易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通过本次活动,使更多的老人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老年人的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