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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青岛三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刘汉录、刘冠权、齐利敏、刘玉梅:

    根据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润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 13 日签署的合同编号zz2019002《债权转让协议》。

    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合同编号 zz2019002《债权转让协议》中从青岛二十二世纪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青岛二十二世纪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青岛三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刘汉录、刘冠权、齐利敏、刘玉梅享有的债权及附属权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 0202 民初 221 号《民事判决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 02 民再 55号《民事判决书》及《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12 固定资产贷款 3 号)、《保证合同》(2012 固定资产贷款保字3号)、《保证金质押合同》(2012 固定资产贷款质字3号)、《担保(反担保)合同》(22TH2012-0704)、《 抵押合同》(抵 22TH2012-0704-1)、《抵押合同》(抵22TH2012-0704-2)以及对债务人享有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附属权利等全部债权”转让给青岛润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债权,债务人应支付给青岛润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延迟履约金、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因该债权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青岛润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 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