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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小聪明把自己打成鼻骨骨折,刑事责任没抵消自己还被判了刑

骨折背后的隐情

    6月中旬,一份刑事判决书送到谢某、张某甲、薛某、张某手中,四人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八个月不等刑罚。

    谁也没想到,在2018年9月,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刚接手审查办理此案时,却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

    案发于 2016年7 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谢某与王某因经济纠纷在一饭店门口发生口角,双方大打出手。值班民警闻讯赶来,看到报警人王某被人打伤,与之打斗的谢某已经离开。王某被送到医院治疗,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件以谢某涉嫌故意伤害移送至任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案件里有些细节显得蹊跷:案发当天王某经医院鉴定为轻伤二级,而第二天,谢某向侦查机关反映自己鼻部骨折,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如果谢某同样受到伤害,为什么不等候警方处理而选择离开现场?另外,谢某为什么拖到第二天才向公安机关说自己检查出轻伤?

    再度审查卷宗,办案检察官未发现案发当天谢某提及自己受伤的情况,也没有去医院就诊的说明。进一步询问和核实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得知,在案发当天谢某外观上无明显受伤迹象。

    那谢某检查出的轻伤又从何而来呢?

    带着重重疑问,办案检察官反复查看梳理掌握的监控录像资料,画面显示谢某于案发第二天上午在医院就诊时面部无明显伤痕,上衣也无遗留的血迹。通过询问证人得知,医生询问其病情时,谢某仅称胸部疼痛,未提及面部受伤的情况。但在案发第二天也即谢某就诊当天晚上,谢某再次出现在该医院时,其面部伤痕明显,且上衣有血迹,医院检查结果显示鼻骨骨折。

    突如其来的伤情隐藏着什么?在两次进医院之间又究竟发生了什么?

    办案检察官根据从监控录像中发现的蛛丝马迹,对谢某从案发第二天初次就诊离开医院到当晚再次回到该医院间的行动轨迹进行细致调查核实,结合被害人王某提供的证人的证词,初步判断谢某案发第二天上午离开医院后与多人联系见面,并且谢某在当晚再次回到该医院前曾去另一家医院就诊检查,确认鼻骨骨折后,才返回该医院等情况。针对这一重要案情,办案检察官迅速引导公安机关从另一家医院调取到谢某在案发第二天晚上就诊的资料,通过询问接诊医生确认了谢某到该医院就诊的事实,解开了办案检察官受案之初对谢某伤情的疑问。

    原来,案发后谢某得知王某被自己打成轻伤,感觉到王某欠自己的钱因此可能就不用归还,说不定自己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第二天中午他赶到医院检查自身的伤情,得到的诊断结果却显示“肋骨骨折存疑”。谢某想,既然对方是个轻伤,自己如果也弄出个轻伤,那么相互的刑事责任不就可以抵消了。事不宜迟,案发第二天下午,谢某邀张某甲、薛某、张某等几个朋友密谋后,找到一个生僻处,让其中一个朋友硬生生挥拳把自己的鼻子打得血流如注。为避开被先前检查过伤情的医院怀疑,谢某让朋友把自己拉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检查。在医生认为其双侧鼻骨已骨折后,谢某紧接着又回到最初检查伤情的医院就诊,这次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是鼻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谢某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谢某终于达到了目的。 但是,他不会想到,自己严密谋划又饱受伤痛制造了伤情,伙同朋友诬告陷害王某,竟然没有逃过检察官的眼睛。

    办案检察官将案情和核实的相关情况汇报到院检察委员会。经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2018年9月下旬,任城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建议公安机关对谢某等人涉嫌诬告陷害一案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谢某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收集了相关证据,查明了谢某指使他人伪造伤情以诬告陷害王某的犯罪事实,随即对犯罪嫌疑人谢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之后将案件移送至任城区检察院审查。

    今年4月中旬,任城区检察院以谢某、张某甲、薛某、张某涉嫌诬告陷害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善恶有报,谢某等四人机关算尽,但最终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林凡茂  张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