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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站”起来

    截至今年7月底,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从中立案32 件,履行诉前程序 32 件,提起公益诉讼6 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6件……一组数字的背后,体现着张店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职业初心和检察使命。

    自 2017年7 月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张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责,代表公共利益,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法治张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强起来

    食品安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店区检察院开展了维护“外卖快餐安全”等领域专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为此,该院率先制定了《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明确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在办理食药品安全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及时主动向上级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案件办理方向的正确性、案件证据材料收集的全面性以及事实论证的严密性。办案组在庭前进行了充分准备,拟定详细出庭方案,将案件证据材料在庭审中予以充分展示,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详细阐述,在清晰地指控犯罪的同时突出公益诉讼重点,力求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实效,确保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的“三个效果”。

    在协调配合联动中强起来

    “要完善机制措施,积极营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日前,淄博市张店区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面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激活全区公益保护“一盘棋”,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维护公益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安法治张店建设。

    与此同时,加强与国土、 环保、 食药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以联席会议、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发挥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性。与区国土局共同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的落实;与区环保局形成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促进环保法治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有效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发挥“ 两法” 衔接平台的作用,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形成了检察横向一体化,有效整合了监督力量,形成了公益诉讼监督合力。

    2018年8月,针对辖区内张博铁路沿线乱搭乱建危及行车行人安全和铁路两侧“脏乱差”现象,该院及时向铁路局淄博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环保、 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张博铁路辖区路段进行了全面整治,不仅保证了铁路行车和过往人员安全,还给沿线单位、群众创造了干净整洁的环境,受到了多方好评,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在充实人才力量中强起来

    近日,张店区检察院举行首届“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来自医院、环保、律所、民政、水利等单位的10 名热心公益的人士,受聘为该院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上,该院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的意见》,要求公益诉讼观察员当好“宣传员”“参谋员”“监督员”,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汇聚保护公益的强大人才合力。

    近年来,张店区检察院一直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核心业务来抓,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均配备了员额检察官,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公益诉讼专业办案组,确定了“一个检察官+一个助理+三个检察室+法警、技术等N 个部门”的“1+1+3+N ”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思路。

    自 2017年7月至今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公益诉讼工作两年来,张店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陈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