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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1

    被征收房屋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西二路 29 号 504户

    相关

    权利人

    苏琳琳、苏孝国、姜秀兰等利害关系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公告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台东西二路 29 号零星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青北政发【 2017】23 号)》,决定对市北区台东西二路 29 号零星片实施征收改造。在台东西二路 29 号零星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含私有房屋继承人,详见附表)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向下列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台东西二路 29号零星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请下列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台东西七路 19 号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联系人:于守滨、孙晨龙,联系电话:18562887657)领取被征收房屋《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利害关系人对补偿决定书不服,应当自收到本补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补偿决定书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19 年8月 19 日送达文件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青北补决字﹝ 2019﹞5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