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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

守护“墙内”饮食安全

    近日,高唐县检察院针对例行巡视中发现的食品留样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官告知函,建议做好食品留样相关管理和记录,做到食品留样制度规范、管理科学,更好维护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这是该检察院首次使用发放检察官告知函的形式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纠正意见,进一步丰富了法律监督手段。

    2019 年以来,高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刑事执行活动纠正违法7件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0件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 2件 2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纠正 1 人,办理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 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3件 13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2份,发出检察官告知函1份,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高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