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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集中公诉一批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4月25 日至 30 日,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集中起诉一批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截至目前,该检察院已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25件96人。

    “此次集中起诉,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坚持提前规划,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各承办人在依法办案、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案件限时办结,加快办案进度。”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敦孝介绍,通过集中起诉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持续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相关行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王敦孝介绍,该检察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农村领域,深化专项行动,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这次集中起诉的案件中,有非法放贷、以不还钱就送花圈或扣其子女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有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足浴店等特定行业场所进行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案件;有以给冷库断电、焊封大门等手段影响民营企业经营的案件;有围堵指挥部大门,采用吵闹耍赖、抢夺工作人员午餐等手段,阻挠工程项目施工的寻衅滋事案件;有侮辱谩骂国土部门执法人员,阻挠执法并讹诈钱财的妨害公务案件;有公然破坏村扬水站管道、将电网改造工程旧电线非法占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该检察院还着力拓宽违法违纪线索发现渠道,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作战。如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崔某文等4 人寻衅滋事案时,发现可能存在恶势力保护伞,遂主动与监察委对接,移交该线索,后经监察委调查后对所在村委党支部书记崔某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步,莱芜区检察院将在提前介入、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等环节,强化严查细审,进一步加大发现、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力度,同时配齐配强骨干力量高质高效攻克要案、指控犯罪,实现“扫黑”“打伞”双向发力、同频共振。”莱芜区检察院检察长封政表示。郝建强  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