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要闻 第一版

滕州一纠正违法案被评为“全国十佳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报,对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检察建议案例和纠正违法案例进行表彰。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报送的一起刑事执行监督案经过层层筛选,在全国248 件候选案例中脱颖而出,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2013-2018年十佳纠正违法案例”。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规范监督、加强办案”的总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案例指引作用,最高检组织开展对近3 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检察建议案例和纠正违法案例的评选活动。滕州市检察院获评的“十佳纠正违法案例”,是该院检察干警朱先锋、徐庆伟于2016 年至2017年办理的对滕州市监管机构活动违法以及对滕州市某机关、枣庄市薛城区某机关所属单位违法违规收费的监督案件。

    该案由一条不起眼的辩护律师会见异常现象引发,朱先锋、徐庆伟从本案公诉环节入手调查,顺藤摸瓜牵出被告人亲友与两位律师到被告人女友,由监管机构制作检举揭发材料的监管干警,到被告人以及为他提供检举揭发线索的同监室在押人员,最后又到两名律师。整个案件由外到内,采取抽丝剥茧的方法,查明了全案事实,并固定了所有关联的证据。因薛城区某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滕州市检察院管辖,经枣庄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滕州市检察院进行了并案处理。

    “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不能就案办案,也不能仅发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了事,而要超越案件本身去检视违法违规案件的发案原因,危害后果,制定行之有效的预防办法和解决措施。”据检察干警徐庆伟介绍,他们最大限度地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执检一线监督职责,把功夫下在纠正违法通知书之前和之后,帮助被监督纠正单位和个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原因,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有效杜绝违法行为。

    在法律监督中,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该院坚持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法律监督手段,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不当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促进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和刑事执行法律功能的实现。 姚媛